① 在不同的国家和体制下,劳动关系在用语上存在不同的表述。其中,劳资关系一般指称私有 制企业中的劳动关系,相较于劳动关系,在我国具有一定的意识形态倾向;雇佣关系,又称 雇用关系,一般指以就业为中心的个别劳动关系,不包括集体劳动关系;员工关系,又称雇 员关系,是从人力资源管理学的角度来理解劳动关系的,主要指雇主与雇员双方在企业内部 形成的个体性的交流和管理关系;产业关系,又称工业关系,是在更广义上理解劳动关系 的,主要指雇员、雇主和政府三方在劳动关系运行的所有层面,包括经济和社会环境中所形 成的社会关系。参见常凯主编:《劳动法》,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,第10-11页。 基本特点。譬如,当家务劳动未走向社会的时候,劳动法不可能调整这类社会关 系。一旦家务劳动逐渐趋向社会,成为社会劳动的一部分,具备了社会化劳动属 性的时候,也就具备了劳动法调整的必要性。
(3)具有财产与人身双重属性。劳 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,首先是以其财产属性为基础的。用人单位要通过社会化 劳动过程实现自身利益目标,就必须雇用大批劳动者;劳动者为了获得赖以生存 的物质资料,只能通过劳动给付获得劳动报酬。这种以对价给付为主要内容的财 产性社会关系,既是早期劳动① 在不同的国家和体制下,劳动关系在用语上存在不同的表述。其中,劳资关系一般指称私有 制企业中的劳动关系,相较于劳动关系,在我国具有一定的意识形态倾向;雇佣关系,又称 雇用关系,一般指以就业为中心的个别劳动关系,不包括集体劳动关系;员工关系,又称雇 员关系,是从人力资源管理学的角度来理解劳动关系的,主要指雇主与雇员双方在企业内部 形成的个体性的交流和管理关系;产业关系,又称工业关系,是在更广义上理解劳动关系 的,主要指雇员、雇主和政府三方在劳动关系运行的所有层面,包括经济和社会环境中所形 成的社会关系。参见常凯主编:《劳动法》,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,第10-11页。 基本特点。譬如,当家务劳动未走向社会的时候,劳动法不可能调整这类社会关 系。一旦家务劳动逐渐趋向社会,成为社会劳动的一部分,具备了社会化劳动属 性的时候,也就具备了劳动法调整的必要性。
(3)具有财产与人身双重属性。劳 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,首先是以其财产属性为基础的。用人单位要通过社会化 劳动过程实现自身利益目标,就必须雇用大批劳动者;劳动者为了获得赖以生存 的物质资料,只能通过劳动给付获得劳动报酬。这种以对价给付为主要内容的财 产性社会关系,既是早期劳动
关系纳入民法调整的原因,也是现代劳动关系的基 础。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,也具有典型的人身属性。劳动者在给付劳动实现 劳动过程时,其人身在客观上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,使劳动关系具备了典型的 人身性质。劳动关系的财产性与人身性又相互交织在一起。正是基于这种不能分 割的社会关系,才导致了不能纯粹用私法或者公法理念调整的结果。基于劳动关 系的财产属性,衍生出了劳动者的劳动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报酬支付义务。基于劳 动关系的人身属性,一方面产生了劳动者忠实地维护用人单位利益、不断提高劳 动技能、服从用人单位劳动纪律的义务;另一方面产生了用人单位保护劳动者生 命安全、身体健康和职业培训的义务。(4)平等性与从属性相互交织。劳动法调 整的劳动关系,除具有一般合同法上的自愿平等特性之外,更重要的是这类关系 中双方当事人的从属性。因此,从属性是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本质性特征。 劳动关系的存在,以实现正常劳动过程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利益目的为前提。劳 动关系的目的性和劳动过程实现的特殊性,产生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控制权。 一方面,用人单位以实现正常劳动秩序为目的,合理调配劳动者,组织、指挥和 协调劳动过程,是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基本权利;另一方面,用人单位合理行 使控制权,也是劳动者服从其组织、指挥和劳动调配,遵守劳动纪律义务产生的 基础。